私下交易买单位房五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公证是否有保障?大家好,你们对房地产比较熟悉,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也请其他朋友来帮忙参考:A是单位工人,单位正在起房子,2008年竣工。A有一个房子指标,但他不想要房子,想要钱,他想把他的房子指标卖给熟人,6万元。B是外单位的熟人,想买这个房子指标。房子造价大概是七万到八万,加上买指标的六万,大约是十四万。七十多平米。存在问题:1、房子2008年才到手。不知道楼层,因为单位是根据A的条件来分配或抽签。2、房产证是写A的名字,房子到手五年后,才能改成B的名字。他们的解决做法是:1、签协议交易。2、到市公证处公证。证明这房子确实是由A卖给B了,虽然房产证是写的是A的名字。各位:1、请问这样做,A与B的协议、公证和交易是否受法律保护?2、如果A拿了钱又翻脸不认人,说这套房子是他本人的,房产证是写的是A的名字,要把B赶出去,那B是否还有办法解决?
有很大的风险,因为虽然协议经过公证了,但该房的买卖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最终可能会导致该协议的无效.
如果A拿了钱又能翻脸不认人,是可以采回房子的,如果B保有有关付款凭证,A必须要将钱退回B,否则B可能房子和钱两失.危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