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该不该卖?事情是这样的,我哥和我嫂子离婚了,孩子现在跟嫂子住(其实她抢着养孩子为的其实就是能从孩子身上多捞我哥的一点钱,我哥一个月才2000不到她就一定要孩子的抚养费为800,一分不能少的),嫂子因为特别喜欢钱,她家老人也一样,所以他们家天天拿我哥当工具使用,有钱就给个笑脸,没钱了就拉那几张脸给你看,我哥最终忍无可忍离了!而我哥辛苦挣回来的所有家具女的全部要了,而且是一样东西都不留给我哥,房子呢说是等她找到男人了就把它卖掉,然后平分,我哥呢当时因为实在受不了她了所有野就同意了。可是离婚都好几年了那女的就那个视钱如命的德行压根就没男人敢招惹她,我哥现在钱也没有,房也没有,经济很紧张,再说现在因为不想因为那房子而继续和她有任何瓜葛,所以想卖了,可是怎么办?如果女的一辈子不找男人那不是卖不了房子了吗?所以求求大家给个好的建议,帮帮我哥,每天看他那么辛苦不说,还要为这房子弄得每天心情都很压抑,我哥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他也是被逼到没得选择才走这一步的,在这里恳请大家帮忙了,谢谢!
你好!
按照眼下的状况,是不可能私下买掉此房产的!
我可以给你一个参考意见--前提是要看你哥有无抚养小孩的条件!经济条件肯定是有,但是有没有环境、人的因素条件!
如果他爷爷奶奶有抚养条件,你哥完全可以以对方无抚养能力为由,申请变更抚养权,夺回对小孩的监护权(抚养权);或者是因为对方抚养小孩需要支付每月800元费用,但是你可以抚养小孩,而根本不需要对方支付费用或者在要求对方支付的费用远比对方要求的少!这样的话,法院会支持的。
另外,可以在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同时,申请进行房产的重新处置--要不就是卖了房产双方平分;要不就是某一方出资买断对方产权。
我想,当初答应房子等她再嫁人之后才出来,应该是口头上的答复吧,即使是形成了书面协议,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变更!
合情合理的事情,法院会支持的。既然对方是如此之人,我支持他进行诉讼处理,来一个彻底的了当,以免将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