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费的收费标准问题?申请执
法院执行费的收费一般应按照自1989年9月1日起执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的规定缴纳。
但1999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 二、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执行费。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有...全部
法院执行费的收费一般应按照自1989年9月1日起执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的规定缴纳。
但1999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 二、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执行费。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当事人负担”中,又多出了个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虽然规定该费用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当事人负担,但往往由申请执行人预交,而且各地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有时甚至相差很大。
因此,申请执行标的130万元,收取执行费2万元,基本合理。但去年你单位曾经申请执行的标的是230万元,法院却要了7万元的其他诉讼费(正确的名义是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就实在太出格了。
具体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可到“爱问”共享资料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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