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承租方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07年8月1日至08年7月31日),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规定:承租方半年一付租金,并缴押金,租用期内承租方拖欠房租30天,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同时双方口头预定:交纳租金和押金后领取房屋钥匙。由于承租方直到现在以各种借口没有。。。 我和承租方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07年8月1日至08年7月31日),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规定:承租方半年一付租金,并缴押金,租用期内承租方拖欠房租30天,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
同时双方口头预定:交纳租金和押金后领取房屋钥匙。由于承租方直到现在以各种借口没有交纳租金和押金,而且从不和我主动联系,且有欺骗行为,我想现在就解除合同,可以吗? 展开。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第一,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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