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车报税的问题!我买了一辆12万的
因为车辆购置税不是按照实际购车价格计算的,而是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如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从高(即国家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算税款。
按应税车辆全部价款确定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车辆为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全部
因为车辆购置税不是按照实际购车价格计算的,而是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如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从高(即国家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算税款。
按应税车辆全部价款确定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车辆为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进口自用车辆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不知道您买的是什么车,目前最新的最低计税价格标准如下文(文件太长,只好让你自己查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4]1327号
2004-12-07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核定后的最低计税价格予以发布,自2004年12月27日起执行。
附件: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更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05]131号 2005年2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列》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
现将54904种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发给你们(见附件光盘直套2张),自2005年2月20日起执行。
本文暂不对社会公布。一旦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可将本通知作为征税依据告之纳税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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