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是用年份来定位吗?怎样的车才叫报废车?
关于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强制报废相关问题解答
一、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14条明确规: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不同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分别在1997年发布的456号、1998年发布的407号、2000年发布的1202号文发布的相关文件都对汽车的报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请问现在机动车使用时间超过报废年限以后,哪些车辆可以延期继续使用?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全部
关于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强制报废相关问题解答
一、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14条明确规: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不同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分别在1997年发布的456号、1998年发布的407号、2000年发布的1202号文发布的相关文件都对汽车的报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请问现在机动车使用时间超过报废年限以后,哪些车辆可以延期继续使用?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达到报废年限;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经长期使用,汽车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摩托车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六)汽车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
(八)对延长使用的车辆,一个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农用车两次)不符合要求的。
机动车报废年限及延缓报废期限规定为:
(一)二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10年,正三轮摩托车9年,最长可延长3年;
(二)9座及9座以下非营运客车15年,延长年限不限;
(三)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营运旅游汽车10年,最长可以延长10年;
(四)19座以下出租车8年,不能延长;
(五)其他营运客车10年,最长可以延长5年;
(六)1。
8吨以下的货车及微型货车8年,不能延长;
(七)1。8吨至6吨的轻型货车10年,最长可以延长5年;
(八)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8年。最长可以延长4年;
(九)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10年,延长年限不限;
(十)全挂车、半挂车、半挂牵引车10年,最长可以延长5年。
三、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将机动车及相关车辆手续交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对不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擅自出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对该机动车以收缴,强制报废。
四、办理延期使用手续的在期限上有何具体规定?2011年1月1日以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检验手续的是否可以补办?
对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但可以延长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检验手续后延长使用,逾期未办理的,强制注销。
2011年1月1日后,对可以延长使用年限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可以延长使用。
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使用年限且未提供检验合格手续的机动车,2011年1月1日后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请问现在9座以下客车取消报废年限后,对车辆年检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15年以后每6个月检验一次。
六、出租汽车改成私家车还强制报废吗?
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一律按运营车辆的规定报废(8年)
七、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受何处罚?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对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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