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和二女儿的.大女儿可以分配吗?
1、 既然房产证上是父亲与二女儿的名字,父亲与二女儿属于房屋产权共有人。如果房产证上未标明父亲与二女儿各自所占的份额,视为父亲与二女儿各占一半的房产份额。 2、如果该房屋是父亲在与母亲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父亲的那一半房产份额中,还要在分出一半,属于母亲的房屋份额,即,父母各占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额。 3、父或母过世后,分割父或母的遗产之前,将属于二女儿的一半房产剔除后,由父或母的父母、妻子或丈夫、子女,分割继承属于父或母的遗产。大女儿是父或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参与父或母遗产的分割继承。 除非父或母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个人。全部
1、 既然房产证上是父亲与二女儿的名字,父亲与二女儿属于房屋产权共有人。如果房产证上未标明父亲与二女儿各自所占的份额,视为父亲与二女儿各占一半的房产份额。 2、如果该房屋是父亲在与母亲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父亲的那一半房产份额中,还要在分出一半,属于母亲的房屋份额,即,父母各占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额。
3、父或母过世后,分割父或母的遗产之前,将属于二女儿的一半房产剔除后,由父或母的父母、妻子或丈夫、子女,分割继承属于父或母的遗产。大女儿是父或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参与父或母遗产的分割继承。
除非父或母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个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