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转让收入,与企业正常活动无关,因而应列作营业外收入。”这个说法对吗?
准确地说,应为:无形资产转让收入,与企业“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因而应列作营业外收入。 企业的产品销售、固定资产出租等等,这样的活动获得的收入为经常性的,日常的。因而获得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而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如果属于日常行为的话,那岂不是变卖家当的败家子行为?因而这样的行为是非日常的,其收入只能列营业外收入。
准确地说,应为:无形资产转让收入,与企业“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因而应列作营业外收入。 企业的产品销售、固定资产出租等等,这样的活动获得的收入为经常性的,日常的。因而获得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而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如果属于日常行为的话,那岂不是变卖家当的败家子行为?因而这样的行为是非日常的,其收入只能列营业外收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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