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合同达成的时间如何认识?
一般认为,保险条款达成合同即成立。但保险的特殊性表现在很多基层保险的代办人、代理人具体操作保险代办事宜,并不是保险公司直接打印签字就算合同成立。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尽管是格式合同,但几十万件的保险合同不可能拿来以后马上批,必须一件件审核。 一般规定有一周的时间审核,这一过程是行业管理的需要。
有时承诺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对保险公司来讲,承诺就是盖了章还要将保险单送给投保人,通常情况下,盖章的时间和给投保人的时间应该是一致的,应该是当天送达的。 因此,在保险人签发保单的时候,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但如投保人已交了保费,按照保险法修订草案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全部
一般认为,保险条款达成合同即成立。但保险的特殊性表现在很多基层保险的代办人、代理人具体操作保险代办事宜,并不是保险公司直接打印签字就算合同成立。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尽管是格式合同,但几十万件的保险合同不可能拿来以后马上批,必须一件件审核。
一般规定有一周的时间审核,这一过程是行业管理的需要。
有时承诺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对保险公司来讲,承诺就是盖了章还要将保险单送给投保人,通常情况下,盖章的时间和给投保人的时间应该是一致的,应该是当天送达的。
因此,在保险人签发保单的时候,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但如投保人已交了保费,按照保险法修订草案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保险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其实,该规定应准确表述为“对保险合同的生效”附条件和期限。草案未规定约定不明或者有争议时该怎么办,依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及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作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