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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可能根治的,市场经济有涨就有跌. 房价已经成为居民收入不能承受之重.跌价是必然的.
呵呵 我也再观望呢 估计明年后年差不多可以入手了 貌似现在有点反弹 但是政策又在压 呵呵
相对上两个月时跌了点,降不了多少,在国家政策慢慢放松时价格会回升的,要买房现在有合适的可以出手了
目前珠海的房价已经在下跌了,但还不明显,刚开始下跌,依照目前的形势,预计明年6月左右会是一个不错的出手机会。
会的,但是不多,我十分坚信会跌!
股票下跌与房价下跌没有直接的联系,但若房价持续下跌会对股价形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则股价下跌的可能性很大)。
按照双方协议处理。
国务院:决不让房产调控反复,经济增速处在合理区间. 各地差异不同,只能缓慢下降。
吃穿住用行,其中的吃穿用行是可以选择的,中国人的标准也由实用改为高标准,唯有住,是受资源和政府影响的,你说房价会怎么走?
买黄金就是在通货膨胀的时候买的。如果遇到通货紧缩,黄金就只有下跌,而房子只有在通货膨胀的时候才保值,现在央行已经连续下调利率,说明什么,说明现在的中国经济已经是通货紧缩时代了,那么房价就只有跌了。回答完毕。
1、老旧的二手房 虽然说二手房的配套比较完善,但是如果房价有一定程度的缓解,我们就没必要买二手房了,尤其是一些楼龄高达30年以上的房子,这些房子不但破旧,居住舒适度差,而且还会影响贷款、抵押等问题,买了除非自住,以后想转手的可能性几乎不大,所以千万要考虑清楚。 2、度假性质的房子 现在很多房子都是度假性质的房子,例如一些度假村别墅、旅游区的楼盘等等,这类房子离市区比较远,属于偏远地区,因此除了旅游几乎一无是处,居住环境比较差,配套不尽完善,变现率不高,不太建议购买。 3、商住性质的公寓 现在小户型公寓可以说是非常火热,例如一些30、40平方的小户型非常受大家喜爱,购买这类房子的朋友通常是单身一族,价格便宜是它的优势,但是如果房价下降了,我们肯定是买商品房更好一些,以后孩子上学,上户口等问题都有保障,保值度也会更高。 4、大户型楼盘 有业内分析师告诉我,未来的50年里,小户型楼盘将会是一个趋势,大户型楼盘将越来越少,因此即使房屋下降,我们最好还是选择70-90平方的房子最好,也足够一家五口居住了,总价成本比较低,居住和投资需要都能满足,这个范围的户型的使用角度更广。
买黄金就是在通货膨胀的时候买的。如果遇到通货紧缩,黄金就只有下跌,而房子只有在通货膨胀的时候才保值,现在央行已经连续下调利率,说明什么,说明现在的中国经济已经是通货紧缩时代了,那么房价就只有跌了。
会的,股市过后一年到两年,房市会显出拐点
首先要弄清楚,买房申请按揭贷款,银行跟购房人之间有两层关系: 第一层是借贷关系,就是你管银行借钱,银行是债主。 第二层是抵押关系,你的房子被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可以行使房子的抵押权。 坊间流传比较广的说法是,房子下跌,总价格低于剩余贷款金额的话,银行就会收走你的房子。 举个例子就是: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贷款70万,已经还了10万还剩60万,可是后来房子价格跌到了50万,低于剩余60万贷款,银行就要收回房子了。 听着银行还挺霸道啊,购房人该说了,你凭什么收走房子?有什么法律依据? 银行拿出了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翻译过来就是,由于抵押人,也就是购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价值减少的,银行(抵押权人)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该行为,并且恢复财产价值,或者提供点相当于减少部分价值的担保,要是你既不恢复价值,又不提供担保的,银行就要你提前清偿债务。 有人该说,我没钱还不起咋办?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长话短说就是,还不起钱,银行需要跟购房人商量,能不能把房子拍卖掉用于偿还贷款,协议不成,只能直接变卖掉房子,你不同意也没用了。 说了这么多,大家有没有发现,法律规定的一个最大前提是,由于抵押人(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价折损,如果是市场上普遍的价格下跌,就不属于这种情况。而且就算是人为造成房价折损了,银行是要先跟房主商量解决方案,而不是上来就收走房子,仅凭这两点,房价暴跌,银行就回收走房子这种说法就不攻自破了。再说了,房子作为固定资产,变现也是需要时间的,未必能马上卖掉,银行拿着这样的房子,说不定还有风险呢。 在实际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违约等情况,通常的条款是: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购房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你贷款买的房子会不会被银行收走,重点是要看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然后才会根据遇到的问题,银行跟贷款人会协议解决方案。万不得已才会收房子,由于银行跟贷款人有借贷跟抵押两层关系,就算是银行收走了房子,欠银行的钱还是得照样还,于是就出现了买房人的房子被收走的担忧。 就算是房价真的下跌了,除非是你真没眼光买了不值钱的房,去年开始,很多城市房价出现阶段性上涨,有的年涨幅达到30%,算上首付的3成,再加上涨得这3成,房价跌一半,你抵押的房子价值仍然足以抵消贷款额度。再说了,房子的装修等其他额外投入也算是成本之一呢,如果这是你唯一的房子,多数人应该都会想办法还贷款,不会让银行收走房子吧? 最后在这提醒大家一下,要格外留意贷款合同中关于还款、违约的规定,保证按时还款,要知道,银行收走房子的事轻易不会发生在守约的好公民身上。
买黄金就是在通货膨胀的时候买的。如果遇到通货紧缩,黄金就只有下跌,而房子只有在通货膨胀的时候才保值,现在央行已经连续下调利率,说明什么,说明现在的中国经济已经是通货紧缩时代了,那么房价就只有跌了
当然不会了不过现在的房价跌的确实厉害!
跌的好
中山一手楼受限价令影响,整体价格看似下跌,主要现在豪宅和别墅都暂缓发放预售证,并且成交价格高于5800元的暂不受理备案登记,所以看是中山的房价跌了,但目前销售的楼盘多是镇区盘,城区的一手楼盘几乎都停止销售状态,按5800元的价格连开发商的成本价都不到,主要因为城区的拿地价格较高。二手房价格降幅较小,量跌的幅度较大,部分急于资金周转的二手业主还是会降低价格来套现,个人认为12月是在中山购房的好时机。
首先长春市不同于其他全国那些一线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等地的房价卫星城都已经上万,随便一处房子就上百万。长春房价在全国范围内是相对比较的,近交付的楼盘均价是6750元/平,基本上不算“贵”。其次,长春购房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属于刚性需求大于,大部分新盘的入住率都超过75%,由此可以看出,很少存在供过于求的情况。另外,长春明年的新盘交付2——6月是几乎没有的,9月以前的也比较少或地点较偏僻,大部分集中到年底,就像今年,这样明年的房价还是不会降低。由其明年交盘的价格和今年相比稍高,再加上通货膨胀,估计很难降下来
不会
房价不会大幅度下跌,房子是国家经济的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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