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自己交 还是开发商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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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痼疾成“行规”不想签也得签
虽然10多年前主管部门就已经呼吁“开发商没有资格代征契税”,但开发商却将其更名为“代交”,并堂而皇之地将政府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改头换面,写入购房合同中,并称购房人无权要求更改。?
这颇有些霸王条款的意味。事实上,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者所处地位往往非常被动。开发商打印的合同,倾向性不言而喻,很多有利于购房者的条款甚至被直接打上了叉。不只契税,很多条款购房者都并没有选择的余地。
尤其是刚需者,底气就更是不足。如果认为合同不合理你可以不签啊!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房子的刚需怎么办呢,难道再经历一个漫长的看房周期,等待一个可能仍无法避免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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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无息贷款”损失的不只是金钱
达到整个项目预售款3%的“代交契税”,被开发商视为无息贷款,最多甚至可以白用两年。而这,已经成为房地产销售领域至今无人出面制止的潜规则。
对于开发商来说,代收的契税在收房当天就可以交到开发商账户上,并且不受政府监管,开发商可以一直无偿使用到给业主办理房产证的那一天。
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开发商所侵占的不仅仅是这笔费用两年内所产生的利息,而且还包括这两年的时间。如果不由开发商“代交”契税,购房者可以在收房、也就是确定期房面积之后就按照实际面积去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