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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据此,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向你返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向你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开发商称房子使用年限为70年,等消费者交纳定金后,却变成了58年。消费者认为被欺骗,要求退还定金,却遭到拒绝。日前,在市消委会南朗分会的协调下,开发商将定金退还。 3月份,谢小姐在南朗镇某房地产公司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4月份交首期时,谢小姐发现合同上的商品房实际使用年限为58年,无端少了12年。谢小姐认为开发商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回预交的购房款,但遭到拒绝,于是投诉到南朗分会。 市消委会法律顾问郑万臻律师认为,房地产使用年限属房地产交易中的重要条款,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披露、说明该项真实信息。当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所涉事项与交易利益存在重大相关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变更或撤销原已建立的预备合同。
在选好房子、谈妥价格之后,您现在就要去签订认购书,并且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多少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每个项目而定,而且双方也可以具体商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你好! 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你们可以去地税局开具的,当然是需要拿着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开发商拒开发票是想偷税或者是晚交税。是不对的!
你可以自己找到另外一个买家,也就是想买你这套房子的,然后让他把你交的定金直接给你,或者少给点,跟开发那边就说换个人名,是你家亲戚啥的,反正也没办理正式手续呢!这招好使!
定金不退没有法律依据。
房屋建设主观部门可以对其处罚.但没有权利要求退.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达到退房目的.
呵呵 你好象问错地方了 注意分类,以及时得到答案哟!~
购买商品房需要看开发商的以下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4、商品房销售(预售)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主管机关是市房地产管理局,证书由市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5、对于期房销售应该具有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现房则应该具有的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6、对于现房销售按照法规规定除“五证”之外,还应该具有“一书”,即竣工验收备案书。 上述“五证”、“一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病法规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首先,从当前的规定看,买受人交付定金后,跟商品房开发商就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买受人不买房了,合同未订立的,开发商就要退还定金给买受人。 其次,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的,买受人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去法院起诉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起诉状。写明要求商品房开发商及时退还定金的诉求,同时要准备相应的证据。具体而言,可以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录音或录像。即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谈判情况,足以说明双方是因为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不是因为买受人主观原因反悔买房。 (2)提供证人。若是有其他人员一起参与谈判,那么可以邀请其作证。 (3)其他。比如当初谈判时找了专业律师,十可以拿出《聘用律师合同》及律师事务所的开具发票等。 2、去法院提交诉状。具体而言,可以去商品房开发商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起诉被受理立案。拿到立案受理书后,起诉人按其规定,等待开庭。 4、准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人到了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房屋属于不动产,收房入住并不代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标志是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一般购买商品房,产权证的相关手续是由开发商代办的,当然,如果自己愿意,也有精力和经验,也可以自行办理。 第一, 应该何时办理产权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也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通过这两个规定,我们就知道应该何时办理产权证了: 1、 合同中有约定的办理时间,按约定办; 2、 合同没有约定的,预售商品房从交付使用起90日之内办理; 3、 合同没有约定的,现房销售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之内办理。通常开发商都会在合同中约定比90日要长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180天、270天、甚至360天都有可能,如果有约定,就是按约定的时间办理。 第二、如何办理产权证、谁来办?通常产权证是由开发商代办的。有些必要的手续,比如授权等,开发商会提前通知购房者提供。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您想自己办理产权证手续也可以。但办理具体房屋的产权证的前提是开发商已经办理好整栋楼的大产权证,并且提供其它必要手续。所以办理产权证是需要开发商配合的,开发商也是有义务提供相应资料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已经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证前提是“住宅开发商方面在住宅竣工之后,已经备齐竣工验收合格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了整体确权手续(即开发商已拿到俗称的大产权)。”具体办理手续,可以详询当地房产登记中心。 第三、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怎么办?不能按时取得产权证,一般是开发商原因造成的,不管是房屋涉及抵押还是资金不到位,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不管是开发商代办产权证,还是购房者自己办产权证,如果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是开发商的原因,那开发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二是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收取"定金"后,是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未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都要双倍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这种方式显然是一种违规操作,国家明文规定商品房在没有拿预售证之前不允许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但在一些中小型城市 ,由于政府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很多资金实力不是很雄厚的开发商采用收取会员费、诚意金甚至直接收取首付款的形式违规操作,而很多消费者缺乏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加上特殊的市场环境,这种行为也就大张旗鼓地在进行之中。由于现在房产市场一片大好,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很难对这种行为说“不”。
地狱百合:你好! 1、你应该属贷款方式买房吧,产权证未办之前,属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你的产权证现在已经办好,开发商当然要去做抵押手续,只有这样开发商才能不再为你担保,等你把贷款还清后再去银行、房管局等撤销抵押手续即可,这对你的产权无影响。 2、目前我国很多地区是只有《房屋所有权证》。
要看有没有5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一般有前四个就比较安全了。
首先你要看看购房合同有没有对此种情况作出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br/>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于你述称的面积误差比约6.4%,超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法律解释中规定的3%,因此,你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如果你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你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你。
如果收据上没有定金二个字,就不能算定金。如果对你有帮助 请点好评 谢谢
不需要。 要是我自己买房肯定直接协商合同,交纳房款。 认购书.定金协议条约简单,开发商的承诺.优惠都不能约定,而签正式合同时却受制于定金,再协商合同中有利条款已经很困难了。
开发商已经把你买的房子又出售给且已经实际交付给了第三人,是不可能再把房子交给你了,故你已经无法实现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开发商的行为是典型的和严重的违约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据此,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向你返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向你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如果任何一方不愿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上述规定主张你的权利,从而及时、充分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购买商品房需要看开发商的以下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取得此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其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拥有此证的商品房,是可以合法买卖的商品房。
你好,要是没有时间限制,没有过诉讼期限,应该是可以的,不妨通过律伴,问下律师看看。
地狱百合:你好! 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的做法是违法的。其次,你认购的商品房被作为抵押物后,按抵押担保的法律规定,抵押人房产开发商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一旦出现这样的后果,即使你状告开发商并赢得诉讼,房产开发商也可能无力偿还你的购房款,这就会使你对预购的商品房的权利,或收回购房款的权利都处在难以实现的困境。因为抵押权人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债务的,即使抵押物在被司法部门查封或执行时,抵押权也优先于执行权。因此,房产开发商将已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给他人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可能使购房者蒙受经济损失。
需要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有了这五证就没问题,你就放心的买吧.
浙江孙律师:<br/>建筑工程纠纷与伤害赔偿之间无必然联系,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
没有充足的理由,很难退还定金.
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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