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漏水,物业该如何赔偿?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楼的外侧有排水管道,属于公用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进行维护。由于物业维护工作没有做好,导致水从排水管进入你家,产生的损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由物业公司进行赔偿。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维修责任人为管委会。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包括:区内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地下排水管等。上述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地)的维修养护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实施,其中日常维修养护的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重大维修养护项目(含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以外的改造、改建、扩建项目)的费用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支出。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事项:(一)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二)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