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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拆迁安置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1、拆迁房协议书(原、复印件)2、拆迁户回迁安置决算表(原、复印件)3、缴款收据或发票(原、复印件)4、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5、被拆迁人是配偶方的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6、被拆迁房是祖产的要提供拆迁房产所有权分割公证书(原、复印件)。
购一手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详见:http://www.whgjj.org.cn/news/pop.asp?aid=1984
普通程度的装修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只有在对房屋进行大修时才可以提取。需要借款人提供房屋所在房管局或者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等。
贷款可以或多 或少而已
未达到武汉市的平均住房标准,你和老公都无正当职业,应该可以以老公的名义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
你可以去银行办理一个循环贷。这样的话就没有问题了。用不着公积金贷款都!也很容易。
拆迁房买卖性质是二手房买卖,手续也一样,贷款是没问题的,也可以办公积金贷款。
一般不再需要补差价了. 现在不论是房改房还是私房,经过拆迁安置后,安置的房屋产权是归被拆迁人的,不需要补差价.只有一种情况是需要补差价的,那就是原拆迁房本身是公房,且没有参加房改,房屋的产权没有发生过变化,则这样的房屋是需要补足差价的. 其他问题同意帅的挨刀的看法.
1.要提交3份材料 《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可以按照住房消费和非住房消费情形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交三份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住房消费提取有5种 按照《征求意见稿》职工在5种住房消费情形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的;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同一项情形中发生多套住房消费的,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者不能提取 有多套房者在购买自有住房时能提取公积金么?《征求意见稿》指出,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或者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合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且仅限于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提取额。 而且,在这两种情况下,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自有住房的,其可提取额度不高于按照前款可提取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三套及以上自有住房的,不予提取。 4.还购房贷款提取额度有限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职工因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且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自有住房的,其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的60%,且不超过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三套及以上自有住房,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选择按月委托提取的,应签订按月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未选择按月委托提取的,每年仅能提取一次。 5.用公积金购房不能重复提取 据了解,职工因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要提交有关材料,包括:购买一手房的,应当提交房产权属证书或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应当提交购房合同、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还应当提交房产权属证书。 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同一情形再次申请提取的,不予提取。
目前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集资合作建房。 您说的回迁安置房不可以的。您可以用拆迁获得的补偿款来购买,如果不够,或者去借一些,或者试一下银行的消费贷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你要确定你有公积金才可以……
你好,这个需要看是否纳入公积金范围。
可以,只要有还款能力的证明就行。
1、房租费应该缴纳的税金是5%的营业税、营业税额7%的城市维护税、营业税额3%的教育费附加;税务局开发票还要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购买住房或装修房屋时,可以申请提取属于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不只是一年或两年。
回迁房以及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按照有关法律严格来说是不允许买卖的。这种公证只能证明交易双方曾将签署过一份关于某某某的合同,而且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公证处一般都不予以公证 中间存在较大的风险,比如产权证拖延办理、办理下来之后房主反悔、房主在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后将该房产予以抵押、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前原房主离异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等等......
1、开发商在拆迁项目验收合格、还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拆迁许可证、用地红线、拆迁协议(调换书)、土地使用权证、建筑规划、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书、平面图送办证机关登记。 2、如果你是被拆迁户,去房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时,不妨对照以下清单检查一下,少跑冤枉路:①城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②房屋拆迁协议书;③购房合同;④房屋还建安置通知书或房屋移交凭证;⑤申请人身份证明;⑥被拆迁人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证被其他部门借用,应保存好相关证明。 第三,拆迁还建房拿证要交多少钱,也许这是拆迁户们关心的焦点。办理房屋拆迁还建产权立契手续,一般参照产权交换栏目收费,主要栏目有以下几类,详情可到各办证机关查询:①综合服务费,按原拆迁房和还建房价值之和的0.6%收取,双方各出一半;②印花税,按上述价值之和的5收取;③契税,按交换房屋价值之差计算。如果还建房价值大于旧房价值,则按相差值缴纳契税,由被拆迁人缴纳;④评估机构规定的评估费、工本费等。 以上所提缴费比例可到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详查,我们在这里重点介绍一下以上提到的计费依据。原拆迁房的价值可在拆迁协议书中的旧房重置价中查询到,如果没有,则由评估机构根据楼层、朝向、采光等进行评估。政策内还建房价值是指新房的土建单方造价计算而得,还建房超过政策允许的面积,应按市场价格确定价值。归纳成公式就是:交换房屋价值之和=协议中旧房重置价(或评估重置价)+政策内还建房土地造价+超出政策规定部分市场价格。
还款方式跟商贷一样还是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一样多)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第一个月还款金额最多,以后每月依次递减)。 还是可以贷款的,只不过贷款可能不高。 (若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记得点击下方【有用】哦!谢谢就不用点击啦!)
百分之三内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超面积款项;超过部分由开发商承担。
你好! 1、具有衡水市常住户口; 2、有稳定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建立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购买二手房、申请“以贷还贷”; 5、具有所购房屋全部房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2个都会参考点的吧
一,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分析 1,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回价款及利息; 2,你多支付2.2平方米的面积价款,然后取得多出的10平方米面积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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