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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户口不迁出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赔偿违约金,但是不能要求法院判决原房主迁出合同,因为这不在法院的职权范围内。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要求原房主迁出户口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你好,你完成二手房交易取得产权证之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购房落户或者户口改迁的手续,谢谢
肯定不能,好想也象北京似的要几年的纳税证明吧
拿着房产证就可以转入的
带房产证、身份证、去户籍对应的派出所查。
看燕郊的落户政策了。如果政策上你在燕郊刚买的房就可以落户你就落呗。可是听说现在燕郊落户政策严格了。具体去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网签合同里有这一条款,看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约定不明,双方协商,协商未果,你可以起诉他。
你好,根据合同是否有违约金相关约定,具体要看法院认定,建议积极应诉
如果你的二手房是商品房,等过户手续完毕后,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时候,有些城市是可以购房入户的你就直接拿着你的房产证去当地公安局办理就行。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时候,原房主没有任何权利干涉你迁户!
燕郊虽然是三河市的一个镇,但是你必须是燕郊户口,即使会是三河城镇户口都不行,我亲戚就是三河城镇户口,燕郊买房了不让落户,最后卖了!
准迁入程序<br/> 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若居委会不接受则不能迁入。<br/> 准迁出程序<br/> 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br/> 编户号受理<br/> 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若居委会无法编好户号则不能迁入。<br/> 对号入座<br/>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告结。
在这里看看
二手房可以有多个户主,但只有房产证的产权人才能享受房屋对应的权利。
就卖方来说,出售房屋时应先确定所售房屋的户口登记情况,以及自己是否能够履行将户口迁出的义务。如不能履行,可能会出现户口因为无处可迁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对于买方来说,如果有迁移户口的需求,也应要求卖方提供户口登记情况,并约定违约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违约责任仅能起到敦促卖方尽快将户口迁出的作用。因户口迁移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能,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一旦出现卖方未能将户口迁出的情况,法院也只能判决其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支持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的请求。因此买方在买房时,对户口问题应尤为关注。
对于这类问题,目前解决途径非常有限,一方面,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买方以买卖合同和新房本为依据并不能启动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出程序;另一方面,户口迁出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并非民事纠纷,此类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因此,法院并不受理此类纠纷。 由于在现实操作中购房人很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的方式减轻自己的损失。 因此,这里只能提醒购房者在购房之前多加注意: 1.户籍核查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户口迁移的时限及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现卖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况,买房人起诉索赔也有依据,而不必另行寻找损失证明。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 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看到这里,估计该有朋友说了,既然对方不迁户口有这么多问题,买房的时候提前跟其约定好,在合同里明确一下迁出时间以及违约金比例,可是别忘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房东无赖你也拿他没辙。怎么会拿他没办法呢,去法院告他或者让派出所的人把他户口迁出来不就行了?问题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无权受理以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迁户口的违约金,但是不能强制要求对方迁户口,就算是公安机关也无权让人家迁户口,最后顶多能要回点违约金,也没解决根本问题。 所以一切还是要防患于未然,买房之前就要做好准备,除了在合同里写清楚户口迁出时间,最好亲自到辖区所在的派出所核实一下户口情况,或者委托中介机构核实房屋信息,并出具加盖中介公章的书面核实报告,以免个别中介从中期满购房人,出现问题还可以追究中介的连带责任。还有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不要急着付尾款,在确认对方已经迁出户口、没有其他问题后再给对方尾款,尾款最好数额不要太少,几万块可能对人家没有威胁力,买卖二手房坑太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1.重视户口问题。记住无论是教育地产还是二手房,都要重视户口问题。毕竟无法落户会给自己造成各种各样的麻烦和损失,因此房产交易过程中,谈判的重点不光是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还应当包括户口问题。 2.预先全面调查核实房屋内所有的户口。即使是房主承诺了屋内的户口情况,购房者也需要自己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这样做不仅可以核实售房者承诺的真实性,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房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的话,也可以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房屋的户口,记得核实后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一些中介人员的疏忽或欺骗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 3.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 4.户口的迁出时间最好约定在房屋登记过户之前。 5.通过预留房屋尾款和违约金的双层方式对售房者施加压力。这样可以迫使其诚实守信,按期迁出。预留的尾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先迁户口然后再交付房款,约定好顺序防止对方恶意违约,且房屋尾款的数额不宜过低。在签订违约金条款时也应当注意要能够适用于迁移户口。 6.如果售房者约定在交易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房者要考虑自己是否应该接受。可以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好卖方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如逾期一日则应当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方房屋内户口全部迁移为止。这种加重经济责任的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中户口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7.双方最好多商量。如果交易双方进入诉讼这一环节的话,最好可以借助法院施加的压力来促使对方迁移户口,履行义务,最好能够和对方进行良好的沟通来达到诉讼目的,防止关系僵化。 8.和法官保持积极的沟通诉讼过程中应当告知法官你的目的仍然是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迁出合同,请求法官施加压力做好对方的工作,使售房者尽快迁出。
一:学籍被占用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二: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 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看到这里,估计该有朋友说了,既然对方不迁户口有这么多问题,买房的时候提前跟其约定好,在合同里明确一下迁出时间以及违约金比例,可是别忘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房东无赖你也拿他没辙。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 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如果原来的户口没有迁走,您是无法落户的. 建议您查看一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
案情 买房7年后再次卖房时,房主张先生才发现老房主还没迁走户口。因户口迁出一事发生纠纷,新老房主闹至法院。张先生诉称,他在2009年和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先生应在房屋完成过户后一定期限内,将房屋中的原有户口迁出,但直到今年他再次要卖房子时,才发现王先生并没在约定期限内将相关户口迁出,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30万元,并要求王先生将户口迁出。王先生则辩称,其和张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曾口头约定了不需要迁出户口,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张先生也没有要求他迁出户口。 评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王先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达成了口头协议,约定王先生可以不迁出房屋的相关户口,故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王先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迁出原有户口,故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具体违约金数额,法院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等情况,酌定判令王先生赔偿张先生1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案件难点 主办该案件的法官称,第一是户口迁出难。迁户口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法院无法支持当事人要求迁出户口的诉求。换言之,如果老房主拒不迁出户口,或确实无法迁出户口,法院便无法通过判决强制相关户口迁出。 第二,违约金数额认定难。现行户籍政策是同一房屋可以落两户,故即便老房主不迁出户口,也不影响新房主落户,通常户籍主管单位也不会主动向新房主告知房屋的户籍情况,故很多新房主只有在再次出售房屋时,才会发现该类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若按照双方合同常规的违约条款约定,相应违约金高达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个别甚至会超过房屋的成交价格,对此,法院一般会根据合同法有关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结合户口与当事人的联系程度、违约情况及相关损失,酌情判定违约金数额。 建议 建议:卖房一方应主动携房屋产权证前往相应户籍管理部门核实房屋的户籍登记情况,并如实告知买方,买方也应积极要求卖方提供户籍登记情况,不可轻信卖方及中介的口头承诺。 在了解到户口登记情况后,买卖双方应对房屋买卖、户口迁出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必要时可将户口迁出设定为支付部分购房款的条件,以促进卖方能及时迁出户口,而对于户口无法迁出或不需要迁出的,特别要留意以书面条款专门约定,避免口头约定。 认为没有损失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是一种错误观念,即便买方没有受到实际损失,也不能免除卖方不迁户口的违约责任,正确的做法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酌情确定违约金数额。
新户主可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核实情况后,启动强迁程序,向卖方下达《户口动迁告知书》,15日内如不将户口迁走,公安机关将依法把户口迁至社区(村)托管户。
根据你的描述:<br/> 这是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存在的一种原房主遗留户口现象,如果与原房主协商不成,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原房主,要求排除妨害,迁出户口。<br/>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在房产交易所办理房产交易了没有?如果办了就可以到居委会找一下责令他迁走,或者到你所在区的派出所办理
你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先把户口托管在人才市场,等到房子可以落户了,再直接转过去。不过你的户口迁移证已经过期了,还得问问户口原籍该怎么办理,你那边的学校当时应该就有一个学生的集体户口,你的户口应该还在那吧。 云南省人才市场在五一路和人民中路交叉口 昆明市人才市场在气象路 派出所里的政策都比新闻播报的政策来的晚很多,而且开始实施后不会有新的通知出来,建议你多打电话去咨询,不要错过了。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打官司!
产权证过户后,拿过户后的产权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准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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