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房时遇到的几个问题!急问!
1.法律没规定不提供竣工备案表要罚多少钱,一般合同没约定,开发商完全可无视,但"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书"要看到.想完成了解,只能自己去建设部门查了.
2.前期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指定的,以后打部分业主入住了,你们再可以换.
按物管法从房屋交付日收取管理费,这很正常.
3.符合,如果合同没约定,那房屋里留有一个水与电的接口就可以了.
4.是的,按合同约定你完全可拒绝签收,
5.国家无这规定,物业公司根据实际进行分摊.以后取得大部分业主统一意见可更改收费标准,实在觉得收费不合理,权益受侵害,可自己去起诉.
6.合同的交付标准有约定吗?有就可拒绝.
按理基础建设还未完工,是不能竣工验收的,应去建设部门查询竣工情况.
可按合同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