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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更改产权人的.可以在还清贷款后办理变更登记.
1.虽然产权证没办理下来,但是现在的产权人是你女朋友.你可以去开发公司问问,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手续的话,可能还有机会改成你的名字,只需要交纳开发商收取的手续费(这个是最好,最简便的了),要抓紧. 2.如果办理的是贷款购房,正常应该需要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更名手续.所以现在需要你提前还贷. 3.办理更名手续所交纳的费用情况,需要你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每个地方的收费情况不同!
还贷那是肯定的,因为房子是你和男友的,还贷当然也是你们两还啊,如果只写他的话,还贷当然会与您没有关系。 可,房子也与您没啥关系啊
你好:仍属于两人所有,你们可以约定过户时间,这样有利于保护你的财产权益。
先说你们分开的问题: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当年你曾经支付过首付款,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属于女方的,即使你能证明,你们的关系也属于民间借贷,房子依然是对方的; 再说房产证写谁的名字的问题:既然由女方的公积金就必须也只能用女方的名字。
不好过,因为这是你们共同的财产。你们不但共同拥有这套房子还要共同承担贷款的债务。很麻烦的
加上名字就属于共有,不论是不是结婚,都共有该房屋,建议您写一个婚前财产的约定,即便如此也不能对抗房管局关于该房屋的登记,只能将贷款和其他债务进行明确的约定。
首先不可能用你的名字贷款<br/>因为目前房子产权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你们协议离婚,房子属于2人共有,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 至于名字只写了男方一人,是“因为还有贷款,且贷款人是男方,所以无法变更房产名字”所致。虽然产权证未作变更的且已离婚,但离婚协议可以作为房产共同共有的证据,即使离婚了,该房子仍然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到土地局过户就好了啊!和买房子一样的
看看你们的出资多少问题了。
你不要担心,房子一般是谁出钱谁拥有。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人不是你爸也没关系,只要你爸能出具他是实际按揭还款人的有效证明也行。<br/>当然了,年轻人最好还是自己努力挣钱买房吧。假如你爸和他女朋友不幸分手,你能否继承这套房子还得问你爸是否愿意,不是么
买房时你付的钱算你的,结婚前女朋友替你还的钱算借给你的,结婚后还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据我所知可以写你俩的名字
因为上面是2个人的名字,房子有你一半,所以你应该承担贷款。<br/> 至于你想脱离关系,那你和你男朋友协商好,签个书面的东西好点。
房产证改名字,应该称为房屋产权过户。<br/>贷款没有结清是不能过户的。
可以。房产证上名字可以多个,贷款时只有一个主贷款人,只要有足够还款能力,就可以了。如果收入不够,银行会要求增加辅贷款人。
根据你买房写女方姓名的行为来看,属于赠与。但恋爱中价值昂贵的赠与显然有结婚的目的,所以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结婚。而双方分手,即条件的取消,因此赠与可以撤销。 <br/>可以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精神。 <br/>请她协助办理过户事宜,如果遭到拒绝,起诉。但要有买房的付款手续。
按揭的房子去不掉,你们签订一份协议即可。
根据法律,还贷方才是房主。所以,你可以凭借你的还贷存折去法律事务所咨询。一般来说,只能以起诉的方式进行。或者是以让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解决。
可以委托中介出售,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分割。
如果你婚前出资借用你有名字,在你不是赠与的前提下,可以主张房屋产权。婚后还款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只有说服她了。不要着急。
知友你好,有别人的名字她肯定会问你要<br/>不管她有没有出资只要房产证上面有她的名字,就应该有她的一份。<br/>除非她不需要这笔财产。
这位朋友 如果真的如你所 说房产 证写的是你自己的 名字的话,上法院是可以胜诉的,可 是你说所有证件都是你女 朋友 去 办的,你确定写的是你一 个人的名字吗,你自己 亲自看了没有 。房产 证如果只有你一人名字,你一定胜诉。不是的的话 那就比较麻烦 了。真是你 一人的名字法院在必要的 时候是 可以掉 动法警叫你女 朋友 还你 房产 证的 。祝你好运。
投注到斑驳的岁月,
我觉得你应该咨询一下房地产,或者中介,在有就是律师,当然你要有个懂行的朋友问问他就解决了!!
很难说的事儿…你们之前的感觉怎么样,如果仅仅因为这一个理由弃你而去的话,这份感情还是放弃算了…这还是看自己决定的,挽留一下吧
由于你不没有结婚,只能当是普通商品房买卖,要过户到你名下,必须她本人同意,至于她要多少代价才答应,那就得你们自己去谈判了。<br> <br>如果房子是你买的,先准备好你买时的支付证明及还贷款时的出资证明,那你就可以主动一些,比方说,买这套房合同价100万,首付30,还贷一共借了10万,还欠60万贷款,但现在房子升值了,市价110万。如果前面的40万的出资记录你都有,能证明到是你出的钱,那么就算女方不肯改回你的名字,那她也要还这40万回你(当作现金债务),还要还贷60万,她实际上只有10万的利头。但如果你没有前面的出资证明,而她又不肯承认是你出的钱,那么这房子就没你什么事了,房子是她的,再供完余下的房款就完事了。
如果当时没有明确约定并且没有公证处公证,财产属于女方。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你在这套房产中拥有任何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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