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前年买房时,没有公积金,所以就用了他妹妹的公积金办20年的按揭,所以房产证上户主是他妹妹,他是共有人.现在我们要结婚,我父母希望能办理户主变更手续,使得房屋户主是男朋友一人.请问是不是还需要过户?有哪些手续?有什么方式可以简便,而且尽可能少交一些费用?听说他妹妹写一份房屋放弃使用权的协议,再公证就可以了,是不是呢?会有问题吗?
意思是房产证写两人名,以妹妹为主贷款人吗?
这种情况只能在还清贷款情况下才可以转名.
"房屋放弃使用权的协议"效力楼上说的很清楚了,是行不通,产生纠纷时就麻烦,只有经过登记的产权证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