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买房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购房落户政策: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同样符合落户条件。
购房落户资料
购房者本人的户口薄
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户籍证明
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及商品房备案证明需附合同内
市房管局开具的房屋信息摘要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全款需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需连续6个月还款记录的证明
《门牌号证明》
填写《入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