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2011年底结完账后,未分配利润余额45万元,前两年一直没提过盈余公积,现在听说要提,我是否可以补提,一共提4.5万,不过只能2012年1月提了,请问可以吗,我做的账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但是资产负债表的贷方就大了,是不是应该再做一笔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公司制企业(包括国有独 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公司法》规定按净利润 10% 提取;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至少应按 10%提取。
企业提取 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其会计分录有...全部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公司制企业(包括国有独 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公司法》规定按净利润 10% 提取;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至少应按 10%提取。
企业提取 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其会计分录有两步:
平时:
按规定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账户。
年终时:
将“利润分配”账户的提取的盈余公积明细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所以您的做法是正确的!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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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面的会计科目没有错,顺序应该: (1)结转本年利润...
正规的做法应该按照上面两步作。如果不想设置“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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