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文件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出租汽车的准入、转让和退出都要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批,这是出租车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台出租车一般由二个部分组成,即车辆和经营权,车辆产权是个人所有,车主有处理的权力;经营权是政府所有,经营者只是经政府特许取得有限期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公共资源,实行有限期使用,经营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没有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因出租车经营权是行政许可项目,依法不得转让。对不能和不愿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的,由其向出租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出租车经营权到期的,由政府无偿收回,车辆自行处理。 如果你仅仅是对车辆产权进行交易过户,出租车管理部门是允许的;如果要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必须要经过管理部门的同意。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