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旁边林地苗木损害怎么处罚
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2)32号) ㈡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进行补偿的若干规定》(吉政发(1990)54号) ㈢吉林省林业厅、物价局、财政厅《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 ㈣吉林省财政厅、林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综(2003)32号) ㈤《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二、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国有林地的补偿费,根据《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第五款“占用林地补偿标准”计算。 集体林地...全部
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2)32号) ㈡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进行补偿的若干规定》(吉政发(1990)54号) ㈢吉林省林业厅、物价局、财政厅《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字(1991)876号) ㈣吉林省财政厅、林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综(2003)32号) ㈤《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二、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国有林地的补偿费,根据《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第五款“占用林地补偿标准”计算。
集体林地的补偿费,按照《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标准计算。 ㈠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1。
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5倍。 ㈡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㈢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4至6) ㈣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
5 倍,占用期二年为3倍) 三、林木补偿费计算方法 根据《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第三款“砍伐林木补偿标准”计算。 ㈠九公分以下幼树幼苗补偿费计算方法 九公分以下幼树幼苗补偿费=每个树种补偿单价×年龄×株数×林种补偿系数 ㈡九公分以上林木补偿费计算方法 ⒈幼、中、近熟林补偿费=[ 现有蓄积×(1+各龄组生长率)^n(间隔期)×成熟林出材率×成熟林的木材单价-现有蓄积×现有出材率×现在木材单价]×龄组补偿系数×林种补偿系数 ⒉成过熟林的补偿费=现有成过林蓄积×现成过熟林木材单价×0。
2*林种补偿系数 ⒊经济林的补偿费=经济林株数×年均单株产值×林种补偿系数(4—6倍)。(平均年龄二年以下的减半补偿) ⒋苗圃地苗木补偿费=苗圃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1。5 注:立木材积及出材率,采用2003年开始启用的《吉林省地方和森工的一元立木材积表和出材率表》;林木生长率,采用了现行的森林资源档案的生长率。
四、森林植被恢复费计算方法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林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标准计算。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国家天保工程区内的重点公益林,即18个森工企业局和4个森经局内的重点公益林,以及国家级保护区的林地)每平方米按10元计算。
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按二倍计算。 植被恢复费=各林种林地面积(公顷)×10000×各林种林地收取单价 五、安置补助费计算方法 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的规定,对永久占林地计算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林地面积(公顷)×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安置补助倍数(4-6倍) 六、林业工本费计算方法 根据《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第九款“因占用林地砍伐林木,所发生的森林采伐调查设计费和采伐、集运费,由建设施工单位支付”的规定计算。
㈠林木采集运费=现有出材量(立方米)×现在的立米生产成本 ㈡伐区清理费=占用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面积(公顷)×现在公顷清理成 ㈢调查设计费=占用林地面积(公顷)×公顷调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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