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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0:49:54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展开]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疗法。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预防治疗: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安瓿,慢速静脉输注;严重病例可增至每次2安瓿。 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安瓿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1/2安瓿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1/2安瓿均为慢速静脉输注。
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本注射液亦可与葡萄糖、果糖、盐水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