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产法律专家:我2007年1月购了本单位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是2006年12月的,土地证房东已交税,但半年都没办下来而无法过房。依合同我已付了一半房款,约定年底付清,8月腾房。半年来房价大涨。本月县规划局发了摸底表,房子可能被拆,若房东因此不履约,赖着等拆迁补偿;或政策性无法过房,我能主张双倍定金、违约金,以及补偿预期收益损失吗?
hurry:你好! 你不是向单位买的吧?是向个人转让的吧?如果我没有说错,你的购买无效!因为,经济适用住房在5年内不能买卖,违背政策买卖的,无效。 因为你是完全民事责任主体,明明知道没有满5年而购买,不能主张双倍定金、违约金,以及其他补偿,只能退还购房款。
hurry:你好! 你不是向单位买的吧?是向个人转让的吧?如果我没有说错,你的购买无效!因为,经济适用住房在5年内不能买卖,违背政策买卖的,无效。 因为你是完全民事责任主体,明明知道没有满5年而购买,不能主张双倍定金、违约金,以及其他补偿,只能退还购房款。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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