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棘手的会计问题
正当,请什么假,享受什么待遇。###1、2014年2月6日之前双方都没什么问题,关键点在2月6日至3月5日这三个月的时间,焦点是是否算病假?2、该员工不能出具2月6日至5月5日这三个月的住院医院证明,且无正式请假单(员工在住院,未办理请假手续),公司可以按“长时间旷工不能屡行工作“为由辞退而不需给补偿金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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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请什么假,享受什么待遇。###1、2014年2月6日之前双方都没什么问题,关键点在2月6日至3月5日这三个月的时间,焦点是是否算病假?2、该员工不能出具2月6日至5月5日这三个月的住院医院证明,且无正式请假单(员工在住院,未办理请假手续),公司可以按“长时间旷工不能屡行工作“为由辞退而不需给补偿金和工资。
3、但是,凡事最怕但是了,呵呵。公司在2月6日至5月5日该员工住院未工作期间,都按规定为其发放工资。说明公司知道并认可该员工在此期间的病假事实。因此,该员工在2月6日至5月5日期间属于病假并无争议。
(看你们公司HR做的蠢事,人都没来上班还月月照发工资,就算是老员工,等他病好回来上班后再补不行吗)4、但是,还有但是,:)。 公司可以按“该员工不能出具住院证明,以欺骗的手段骗取公司病假期间公司待遇“为由,请求追回2月6日至5月5日期间公司按时发放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全部(如该员工涉欺骗成立,自2月6日起算解除劳动关系,工资都没有哪里还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啊)。
结论,该员工已经占便宜了,为什么还要去投诉?他的申诉请求和理由是什么?如果公司要追回损失,需要找到齐证据。 住院证明是要由该员工提供的。公司需防止其造假。公司也可以主动打电话去该员工所住院医院调查其是否住院。
###公司要求是正当的,员工可以请病假,但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建议你先咨询下劳动部门,了解应诉流程、反诉员工怎么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同时跟劳动部门打好关系,不确定的地方也可以咨询上级部门,基本上对胜负有个大概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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