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向某人买了一套二手房,那人(即房主)只答应办理房产证,而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即不分割相应的土地给我)。这是不是意味着等土地使用到期时我只有卷铺盖走人,而得不到任何的补偿或相应的权利?请问国家相关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各地方的政策法规又不尽相同吗?
zchunling968:你好!
是对方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还是不分割给你。因为历史的原因,很多过去的房屋、甚至93年以前的商品房都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影响业主行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
但是如果对方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分割给你,就有可能造成你说的法律纠纷和可能你与原来业主的土地纠纷。不过,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房地...全部
zchunling968:你好!
是对方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还是不分割给你。因为历史的原因,很多过去的房屋、甚至93年以前的商品房都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影响业主行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
但是如果对方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分割给你,就有可能造成你说的法律纠纷和可能你与原来业主的土地纠纷。不过,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房地产政策,是“地随房”,出现纠纷有房产证一方法律优势大点。收起
哈哈,我是中介公司的。我们公司只收取房价的1%佣金,有些...
前提是北京得房子,就国有土地而言,不管是划拨用地还是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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