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公司将集体宿舍性质的房子分给住户,03年公司未得到上级批准,私自集资给每家增接了一间,原来的部分采用租赁性质付房租.现在我已辞职,单位欲退还集资款收回房子合理吗?我提出按二手房转让,公司不同意.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会胜诉吗?
不好确定,建议和原单位好好协商,比市场价卖给原单位同事吧.
不好确定,建议和原单位好好协商,比市场价卖给原单位同事吧.收起
你所说的第一个问题,原来的房改房手续全部办好了,只是单位...
这主要看当时的约定和个人集资在房屋成本中所占的比例。 如...
请问莞城那个商品房有带户口的?
户口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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