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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李律师?

请问一下李律师,现在某些开发商在还没有预售证甚至是还没有五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销售,尽管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批文,但是没有预售证就开始销售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相关政策法规是怎么样来处罚的?置业者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收起

2014-10-10 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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