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认为,这种情况应当不属于“跳单”违约行为。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应当以提供房屋价格信息、居间服务并成功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等作为居间成功的标志,而且,你通过第二家中介促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价格要比第一家中介提供的房价信息更为优惠,因此,你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的行为。
本律师认为,这种情况应当不属于“跳单”违约行为。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应当以提供房屋价格信息、居间服务并成功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等作为居间成功的标志,而且,你通过第二家中介促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价格要比第一家中介提供的房价信息更为优惠,因此,你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的行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