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学校下半年新生报名的时间,许多家长正为此发愁,特别是涉及到房子被拆迁的(原件交开发商了,开发商又交到上级部门),或者是买了新房子暂还未拿到房产证的。如果说是迁户口必需要房产证的话那我们还可以理解,可为什么报名的时候房产证的复印件外加开发公司盖了公章的证明也不行呢(二小的校长居然说了这样一句让人晕死的话:我啷个晓得这个证明是不是真的,说不定你随便喊哪个盖的章呢)----公章可以随便盖的?哪个单位(或个人)愿意承担这种风险? 可怜那些家长还有那些办事的人员。
。。。。。。。。。。 (目前简阳涉及拆迁的地方太多,像这种情况也太多,而学校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不用那些守旧,采用房产证复印件加开发公司公章外加户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薄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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