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子能买吗,签协议管用吗?某单位按指标出售集资房,比商品房便宜,没有房产证,只有单位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户主,有位职工不想购买了,将他的购房指标以5万元卖给我们,双方打算签定两份协议,一份房屋转让协议(这份协议估计法律不会保护),另一份协议规定如果卖方反悔,将按购房款200%的价格给予买方经济赔偿(这个协议能进行公证吗?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其实这个协议只是为了在万一发生卖方想收回房子的情况时,买方能按当初的约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已.另外,如果双方签定一个房屋赠予合同可以吗?经公证后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这样是不是就可以避免房子被收回了.
协议
房屋
公证
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