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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房子,想往外出租,需要注意什么

    你好! 1、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用途出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间遵守治安、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维修,确保房屋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2、出租人应该将房屋出租给有合法证件的单位或个人。&nb...全部

    你好! 1、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用途出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间遵守治安、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维修,确保房屋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2、出租人应该将房屋出租给有合法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3、出租人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时,为了保障自己权益,应当委托有从业资质的中介公司,委托前要了解清楚有关中介收费的规定,仔细签好居间租赁,避免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自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带齐相关资料到房屋所经管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5、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必须依法缴纳有关租赁税费。 如果委托中介还要注意: 尽管许多房屋中介都能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但是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是不争的事实。
  像上文提到的中中介公司违规操作的情况还很多,因此提醒想做房东的业主们,在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时,为了有效的防范中介租赁陷阱,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前要详细考察中介公司的资质和信誉 考察中介公司的实力和口碑 一般情况下,一个中介公司规模越大、品牌越响越可靠。
    但看一个中介公司是否可靠还要看其实力和口碑,而不要听信其广告。因为某些中介公司虽然也在报纸上做房屋出租信息的广告,甚至标注出有许多连锁店或者有许多分部、分店,但实际上其销售网点往往少得可怜,业务人员不过几十人甚至十几人,有的就是几个人,把房子委托给这样的中介公司就要多加小心了。
     考察中介公司成立时间的长短 新成立的中介公司在客户与房源信息来源方面往往很难建立畅通的渠道,因此大多不具备“房屋银行”这种专业代理模式的操作水平。而一些历史较长的公司则比较注重开发严谨的管理模式,从管理上具备极强的内部监控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能够很好的杜绝卷款潜逃等类似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当然也不是说历史较长的专业房屋银行就不会坑害业主,在中介市场不规范的环境下,您还要时刻防范着与您合作的中介公司,才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考察中介公司的信誉记录 有信誉的中介公司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投诉记录几乎为零。
  因为讲信誉的公司会十分注重客户对自己公司的评价或满意度。  相反,黑心中介或骗人的中介公司,虽然具备中介营业资质,但是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记录却时常是劣迹斑斑。因此对于中介公司的考察还应包括中介公司的投诉记录及其信誉在工商局备案情况等。
   而且,在“坚石事件”等一系列黑心中介欺诈行为曝光以后,一些地方的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也加强了对中介信誉的监督。  比如,北京市推出的“放心中介”就是在这方面的尝试。
  这些“放心中介”是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确认的房屋经纪公司,这些房屋经纪公司除要遵守“放心中介”活动章程外,还要向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北京市房地产中介事务所缴纳5万元的信誉保证金。“放心中介”一旦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市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可以使用信誉保证金对消费者予以赔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放心中介”≠终身荣誉。您需要随时查询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公布的“放心中介”新名单,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考察您准备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誉。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公司卷款事件足以说明这一点。
  坚石公司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但在2003年5月却已主动退出。  而这种变化没有引起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注意,最终为中介骗款得逞埋下了隐患。 2、合作中,既要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自己的房子租出一个好价格,是任何一个房主都期待的事情,但自己的房屋到底能租出怎样的价格,并不是您一厢情愿的。
  一般情况下,同类型的房子价格相近,您自己的房子到底能租出什么样的市场价才合理,相信您多咨询几家大的中介公司自己就能有谱儿。  如果和您同类型的房子中有租出高价的,那肯定有其可以租出高价的原因。
  或者是房屋的室内布置高档,或者是其他方面更好的满足了求租者的需求。总之,你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去期待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发生。 如果真有中介公司给您的房子开出天价的租金时,您千万要注意了,因为一般骗子骗人都是利用人们追寻高价或者其他贪便宜的侥幸心理。
    相反,如果您以比较成熟的心态对待房屋出租市场,对自己房子的租金有比较切合实际的心理准备,被骗的机会可能就会大大减少了。 3、签订规范性的代理合同 不负责任的中介公司一般不会在代理合同中标明自己在租出房屋之后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检查中介公司的代理合同是否规范,是否有为所委托的房屋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是业主保障自己正当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认真签署和中介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是确定您与中介公司之间权利、义务的首要法律文件,同时也是委托人追究受托人有关责任的法律依据。
  因此,在与中介公司约定委托、服务的具体内容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 要想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
     避免条款语句模糊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订立委托事项,避免单纯使用“与租赁有关的所有事宜”等类似含义模糊的语句,明确规定中介公司就房屋享有的权利范围。
   明确约定代理的期限 明确约定委托、服务的期限,如以租赁期结束为期限或以成功签署租赁合同为期限等。   约定中介公司必须履行定时告知租赁情况的义务 就租赁涉及各事项全权委托中介公司的,应特别约定中介公司得定时告知房东租赁有关情况(包括承租人是否按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租赁房屋使用情况、承租人提前退租等)的义务。
   明确约定中介费的收取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代理费的收取,应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由租赁双方协商一次性支付。   售后服务内容条款也很重要 中介公司有无按时支付房租,有无协助赔偿,有无先行赔付等售后服务相关内容都是房东出租房屋需要考察的。
  有了这些售后服务的承诺,房东才能放心进行房屋的委托。 4、租赁活动过程中要办理正规手续 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人员的,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
    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赚取差价的机会。 5、 留心房屋租赁出台的新规 近期屡屡发生的中介携款潜逃案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让银行介入租房交易,通过金融行业的诚信托起京城租赁市场的整体信誉,这也是有效解决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风险的一个途径。  比如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详见房东维权法律工具部分)此办法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在租赁代理业务中租金交、付存在付款周期及付款时间的差异,如经纪机构往往按季甚至半年收取承租人租金,再按月向出租人支付,这样就使大量客户租金滞留在经纪机构。   而根据新办法,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协议,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并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
  由银行对代收的租金实施“监管”,即银行不是按照经纪机构的指令而是依据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出租代理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对租金进行代收、代付。  房地产经纪机构只能对其所得的佣金部分进行支配,保证了承租人交纳租金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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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1 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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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是这样看的: 1。查看求租人的身份证,确认承租人身份。 2。防止二房东,防止二房东转群租,万一如此,你的房子很危险。 3。房屋配套检查,并与承租人就此签订合同。 ...全部

  我个人是这样看的: 1。查看求租人的身份证,确认承租人身份。 2。防止二房东,防止二房东转群租,万一如此,你的房子很危险。 3。房屋配套检查,并与承租人就此签订合同。 4。安全问题注意,比如你房屋有热水器或煤气的话,一定要提醒承租人安全,并在墙上写明注意安全等字样,平时多检查。
   5。押金及配套维修问题写明。 一般出租房屋的纠纷有以下几个: 1。押金问题 2。房屋配套家具等损坏引起的纠纷 3。安全等。收起

2009-09-16 1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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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原创非转贴) 出(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全部

    房屋租赁合同(原创非转贴) 出(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情况甲方将坐落于 市 居住用房出租给乙方。
     第一条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自2009年 月 日起至2009年 月 日止。 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当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二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2-1 甲、乙双方参考 市2006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约定按套计算租金,壹套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2-2 甲、乙双方约定按季预付租金,首付三个月,三个月届满时,乙方再向甲方预付下三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收到预付租金时,给乙方开具收条。 2-3乙方延期预付租金时,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预付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3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 解除合同 乙方拖欠预付租金(由应预付日开始计算)累计包括断续达十五日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乙双方约定:按照甲方开具的收条日期计算,拖欠预付租金超出十五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除应支付至实际搬出日为止累计拖欠租金外,再按每日3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第四条押金和其他费用4-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为 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乙方退房时扣除应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后余额返还给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清洁、煤气、通讯、物业、有线电视、取暖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交付,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房管局的壹千元拆改费。
     第五条订立合同的方式 本合同签字前,甲方应明示房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乙方应明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原件,并将复印件交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正常使用所发生的故障由甲方找房管局进行维修,乙方应合理使用上下水、煤气及供暖设备,特别是乙方不要向下水道倾到固体物品,等待维修期间会给乙方造成不便。
     第七条房屋转租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不得转借、转租,乙方擅自转借转租时,被转借、被转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坏由乙方赔偿损失(合同法224条),乙方擅自转借转租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解除合同 甲方承诺只要乙方不违约,本合同租赁期间内甲方不提前解除合同,甲方违约时支付给乙方壹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乙方提前退房违约时支付给甲方壹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其他甲乙双方的约定:①本合同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没有续签新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为甲方收回房屋,乙方超期居住,除应支付房租外,每逾期一日支付给甲方3元违约金。
   ②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新实施的各种法规不得已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对乙方没有赔偿的责任(民法107条)遇拆迁消息或拆迁公告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③经甲乙双方现场查看,供暖设备、上下水、电视、煤气灶具、门窗、热水器、淋浴器、衣柜、床、 等一切完好,下水道畅通,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出资给与修复;上述物品以外甲方不再添加其他物品。
   ④乙方退房时应将房屋恢复到房屋交付时甲方照片(2009年 月 日)所照的状态。   ⑤乙方不得饲养动物,如引起邻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报警时,甲方无法协调。
   ⑥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本合同自动终止或乙方退房时,乙方应在3日内搬出全部物件,搬迁3日后如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⑦乙方有防止火灾的义务。 ⑧本年的取暖费用甲方已经预付,乙方入住前应当向甲方支付由入住日 年 月 日至3月15日为止的 个月的取暖费 元及每月支付给甲方 元有线电视费,下个取暖期到来一个半月之前乙方应向供暖单位交纳取暖费;取暖期内如遇乙方退房时,甲方按剩余月、日计算退还给乙方多余的取暖费。
     ⑨乙方应注意控制电视及日常生活噪音,如因噪音引起邻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向警察报警时,甲方无法协调。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擅自转租时,乙方由转租违约日起算15日内支付给甲方肆千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处理争议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9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派出所一份、交房管局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2009年 月 日 。收起

2009-09-14 14: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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