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借给了一个知青,我妈妈念在他们困难的份上,房租给的很低,这一借就借给了他们7年,可是这个知青太过分了,我们2001年借给他们房子,2002年我妈厂里来了一封很重要的信,是去拿钱的(有几千块!!!),可是,到了2008年,上几个礼拜那个知青才刚把这封信给我们!!!(之前7年,每次我妈去要房钱的时候,都会问他们有信什么的伐,可是每次他们都说没有,我真搞不懂他们骗我们干嘛!!怒!!)
而我妈的单位现在已经没了,我们打电话都要打疯了,到现在这笔钱都没能拿到!!!!我和妈妈气死了,决定不再借房子给他们!
可是,我们已经和他们续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如果我们违约,会有什么后果吗?那个房客说要告我们。
对了,合同里没有说到违约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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