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上杭人,一年前买了间单位同事的11年龄集资房111.31+23平方,9.8万元,二级地段,二证是今年的。现要过户。 地税局估价每平3000元,值40.35万元,营业税、个税等计收3万多元。(同期本县城一级地段商品房开盘为2100-2700元;县政府的核对价为二级地段地为1000元,建筑成本费700元。) 真是荒谬。 请内行人、律师支招。
首先,你的房屋交易评估不应该是地税局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应该由产权人委托国家认可的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才能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才能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其次,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县一级地段同期商品房的市场价格才3000不到,...全部
首先,你的房屋交易评估不应该是地税局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应该由产权人委托国家认可的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才能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才能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
其次,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该县一级地段同期商品房的市场价格才3000不到,你所购买的房屋位于该县二级地段,价格应该比一级地段便宜。
假如真是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而与市场价有较大偏差,你可向该评估机构提出复核估价的申请,或另请其他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如果结果使你感觉还是存在很大的异议的话,你还可向该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及经纪人协会下设的估价师专家委员会申请裁决。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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