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12月买了一套小户型,当时是期房买卖的。
以我未成年的孩子的名义买的。
交完所有的费用,在合同上签名(只有我单方的)后,我只拿到合同复印件,说是3个月左右在房产局备案后再返还给我。
到今年4月份,打电话一问,说是月底可拿;4月底又说5月底,再推6月、7月,每次都说是房产局耽搁了。
到8月初,说是我的合同上缺监护人签名,所以房产局把它拿出来没备案成,需补充后重新申请。
我查看了我的复印件,确实没有注明监护人名字,但我明明记得在其他相关备案资料上有注明监护人某某的字样。
现在,我还在等我的备案合同。
按约定,该房今年底交房。
因为我工作比较忙,且该房是作为投资的,所以没有很多精力去关注。
我打电话去房产局想查询备案情况,答复是要拿身份证和合同复印件去查;在没有确定是开发商猫腻之前,我一直没有下决心去查。
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
开发商有无猫腻可能,会有哪些猫腻?
我该怎么办?。
神说的对,是在1个月内备案,但是是在一个月内送到房地局备案,从房地局什么时候出来就不知道了。 如果开发商有合同的销售条件,应该不是问题。
神说的对,是在1个月内备案,但是是在一个月内送到房地局备案,从房地局什么时候出来就不知道了。 如果开发商有合同的销售条件,应该不是问题。收起
1、退房不能没收首付款 2、更名费只能按开发商的意思办理...
一方要解除合同需对方同意,但一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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