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准备对其将要完工的大厦工程进行装饰装修
甲公司准备对其将要完工的大厦工程进行装饰装修。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施工单位,乙公司参与了竞争,并收到了甲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按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进行施工,并同时建样板间,在此前后双方样板间的验收标准未做约定。随后甲公司以样板间不合格为由通知乙公司三日内撤离现场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擅自毁约不符合招标法规定,诉诸人民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约,并鉴签订装修合同试根据招投标法的基本要求分析甲乙双方各自意见是否得到法律支持,甲方做法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妥善处理上述案件[展开]
人***
2008-06-10 2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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