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有范围的,公司不能够随便界定。单位要据此处理职工必须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果职工的确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合同约定和其他特别约定,单位才有权对职工进行处罚。用人单位,处理职工违纪,首先要有“纪”可依;如果职工的行为真的给单位造成损失,在分清责任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个人职责让职工承担赔偿责任自是应当。但如果,认为职工违纪就让职工“辞职”,甚至让职工赔偿并不存在的“损失”,那就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