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修建餐饮行业防火分区怎么划定及依据
GB50045-95(2005)《高层民用修建设计防火标准》
4.1.5 高层修建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布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有必要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标准还有规则外,尚应契合下列规则:
4.1.5.1 一个厅、室的修建面积不宜超越400m2。
4.1.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该少于两个。
4.1.5.3 有必要设置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主动喷水救活体系。
4.1.5.4 幕布和窗布应选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5.1.1 高层修建内应选用防火墙等区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答应巨大修建面积,不该超越表 5.1.1的规则。
每个防火分区的答应巨大修建面积 表5.1.1
修建类别 每个防火分区修建面积(m2)
一类修建 1000
二类修建 1500
地下室 500
注: ①设有主动救活体系的防火分区,其答应巨大修建面积可按本表添加1.00倍;当部分设置主动救活体系
时,添加面积可按该部分面积的1.00倍核算。
②一类修建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答应巨大修建面积可按本表添加50%。
5.1.2 高层修建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主动救活体系,且选用不焚烧或难焚烧资料装饰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答应巨大修建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答应巨大修建面积为2000m2。
依据你说的状况,你的修建有必要归于一类修建,巨大可达4000方,但最好分红几个相对可关闭的区域,每个区域在400-500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