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堤防施工组织设计之前,首先应做好现场踏勘、调查研究、核对设计文件等准备工作。
一、现场调查研究
施工单位应当深入工地现场进行以下凋查工作:
(1)施工场地布置与施工项日相邻工程、弃渣利用、农田水利、征地等的关系。
(2)可利用的电源、动力、通信、机具车辆维修、物资、消防、劳动力、生活资料供应及医疗卫生条件。
(3)建筑物、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及通信、电力线等设施的拆迁情况和数量。
(4)调查施工运输便道,进行方案比较。
(5)调查地质、地层情况及丹料的数量、质量鉴定及供应方案。
(6)当地气象、水文资料及居民点的补会状况和风俗习惯、自然环境、生活环境情况及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二、现场核对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校对,做好以下施上准备工作:
(1)重点复查堤防项目工程施工和对环境保护影响较大的地形、地貌工程及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实际,保护措施是否适当。
(2)会同设计单位、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交接和复查测量控制点、施工测量用的基准点及水准点,升定期进行复核和做好保护丁作。
(3)掌握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堤防各项目施上方案的选定及设计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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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对堤防各项目的平面、纵断面设计,了解各河堤项目与所在区段的总平面、纵断面设计的关系。
(5)核对堤防各项目工程的位置、式样、形式、类刑是否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相协调。
(6)核对堤防各项日工程施工的内外排水系统和设施的布置是否与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相适应。
(7)核对堤防各施丁项目的没计文件中所确定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与施工实际条件是否相符合。
三、编制堤防各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所需要的资料
(一)设计方面的资料
(1)堤防各施上项目建设上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概(预)算资料。
(2)业主及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要求(如工期、环境保护等)。
(3)堤防务施上项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探资料。
(4)有关堤防各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和规范要求,以及设计与施工经验总结等。
(5)地形资料、地震资料、气象资料。
另外,还应结合工程项日规模、工期、地形特点、弃渣场地布置和水源等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堤防各项目工程的施工总体布置。
(二)技术经济方面的资料
(1)当地可供利用的运输道路及交通工具(如汽车、船只等)。
(2)当地可供利用的建材及供应能力。
(3)工地附近可供利用的场地、可借用的民房,以及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和建筑物附近需要处理的青苗。
(4)当地可利用的电源、水源、通信网等。
(5)消防设施、商品供应及其他服务机构等。
第二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基本文件,应在确保安全、经济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对施工工艺、机械配备、质量控制、监控测量、工序安排、劳动组织、材料供应、工程投资、场地布置等做出合理的计划,开采取组织措施,确保堤防施工项目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编制堤防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法、工区划分、场地布置、进度计划、工程数员、人员配备、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电力和运输以及安全、质量、环保、技术经济等主要措施与
第二章 堤防施工测量的技术要求
堤防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测量控制工作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放样的准备与方法、开挖工程测量、立模与填筑放样、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涵闸施工测量、堤防的施工测量,及其辅助工程测量、施工期间的外部变形监测、竣工测量等。
第一节 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控制内容
堤防工程施工量工作的主要控制内容包括以厂几个方面:
(1)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和有关测绘资料布设施工控制网。
(2)针对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各类工程建筑物的放样及检查工作。
(3)工程项目的基本测量资料成果,由建设单位提交监理部,再由监理部审查签发给施工单位,并在现场对各测量点进行控制点的交桩。
(4)针对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建筑物轮廓点的放样及其检合工作。
(5)按照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负责检膏施工期间的各项测量工作。
(6)进行收方测量及工程量计算。
(7)各项工程的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及隐蔽工程完工时,根据设计要求,对建筑物工程的几何体形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节 施工测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的基本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所移交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无误后,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审查、签发给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工作。若有异议,监理部报请建设单位责成原施测单位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建设单位交监理部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应加强控制点的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报监理部。在施工中控制点需要移动时,必须先向监理部申报,书面写出移动原因和按同精度的补测方案及精度计算,经批准后方可移动补测。
(3)在施测中发现某控制点数据有变化,超过规定时,由监理部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4)移交的基本控制点,施工单位发现破坏时,应立即向监理部报告,写出破坏的原因和按同精度的补测方案及精度计算,经监理部批准后,才可执行。监理部将移动补测点结果报建设单位。
(5)测量监理工程师要确保建筑物的位置、形体准确,方量真实,依据无误,并严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