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例一) 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李明,抄表月份为1、3、5、7、9、11等6个月,其9-10月用电量为1500千瓦时,11-12月用电量为900千瓦时,分别计算其9-10、11-12月份电费(未考虑公摊电量)如图。

(例二)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刘洋,抄表月份为2、4、6、8、10、12等6个月,其4-5月用电量为1100千瓦时,10-11月用电量为1500千瓦时,4-5月、10-11月电量都跨了一个夏季月和一个非夏季月,电费分别计算(未考虑公摊电量)如图。

(例三)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刘洋,抄表月份为2、4、6、8、10、12等6个月,其4-5月用电量为1100千瓦时,公摊电量为50千瓦时,10-11月用电量为1500千瓦时,公摊电量为80千瓦时,4-5月、10-11月电量都跨了一个夏季月和一个非夏季月,电费分别计算(计算时包括公摊部分)如图。

分时阶梯计费用户电费计算方法(1)“先分时,后阶梯”计算方法。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对应电价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费之和为居民总电费。(2)峰平谷电价,广州市原居民电价为0.61元/千瓦时,作为阶梯第一档电价和平段电价,对应电价如图:

比如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某用户刘洋,选用了峰谷分时计费方式,10-11月用电量为1100千瓦时,峰平谷电量见表五,其电费计算(未考虑公摊)如图。

注意计算阶梯加价时电价为对应档次的加价(第二档加0.05元,第三档加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