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清朝与英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烟台条约》。

《烟台条约》又称为《滇案条约》,是1876年9月13日清朝与英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条约的签订结束了“滇案”,但也使英国得到了入侵中国西南边境“条约权利”。

《中英烟台条约》不仅按英国政府的意图结束了滇案,而且英国由此实现了它十余年来企图在华扩大通商特权的愿望,得到了入侵中国西南边境(西藏和云南)的所谓“条约权利”。英国从《中英烟台条约》中夺得的各项在华权益,很快就被其他列强“一体均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