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

与“1210”监管方式相比,“1239”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同时,区别于“1210”监管方式的是:国内15个试点城市,以及刚刚新设的2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 至此,跨境电商新政后,国内保税进口分化成两种:一是新政前批复的具备保税进口试点的城市,二是新政后开放保税进口业务的其他城市。海关在监管时为了将二者区分开来:对于免通关单的试点城市,继续使用1210代码;对于需要提供通关单的其他城市(非试点城市),采用新代码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