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设备的安装(除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维修,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潢材料销售,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3、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暂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暂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经纪),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7月3日),送变电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电器设备的销售,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一次、二次回路检修及调试,制冷工程,水电安装,小型土建及电缆排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电力设备安装,电缆敷设及防火工程,高层建构筑物安装、维修及拆除、装饰、防水堵漏、清洗,金属管道、钢构件制作安装,机械通风设备、空调设备及水电安装,防腐工程。【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参考: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工[2003]122号)等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