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是多少?

一、不是所有费用都报销

在这里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医保报销的住院和门诊费用都必须是医保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内的,不是产生的所有费用医保都报销。也就是说,大家在门诊和住院时,应尽量选择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这样可以少自费一点。

二、报销比例:

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分两类:

一是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四种特病实行限额结算:

(1)重度前列腺增生1000元/年;

(2)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6000元/年;

(3)慢性髓性白血病及胃肠间质瘤60000元/年;

(4)非小细胞肺癌单病种40000元/年。但请注意:其中慢性髓性白血病及胃肠间质瘤、非小细胞肺癌可由患者自愿选择,是由特殊疾病门诊按上表标准结算还是按门诊单病种限额结算报销。选择门诊单病种结算的,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

二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

享受4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血友病。报销比例及限额等与上表一致。

(特殊疾病住院报销与普通疾病住院报销政策是相同的)

重庆特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对患有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三类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选择2所医院,其中1所三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

其他特殊疾病门诊参保人员可选择不超过2所医院,二级和一级医院各1所,特殊情况可换1所三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对患有3个以上病种的,可选择3所定点医院,其中1所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