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广东深圳。这位女士没有在药店买退烧药,所以药店向她推荐了另一种。

然而,药盒上贴着三个价格标签。拆了就15到25到35,每次加价10元。

女子称自己去另一家药店,同样的药物卖18元,自己翻倍买有点夸张。女子表示:赚钱可以但别这么夸张啊,对此已拨打相关部门电话举报。女子说,她去了另一家药店,同样的药卖18元。她自己的购买量增加一倍有点夸张。女的说:可以赚钱,但是不要那么夸张。你已经打电话给相关部门举报了。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品价格和竞争秩序的警示函》,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假冒伪劣,不得进行商业诋毁。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第一批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截图

近期,针对部分药品等疫情相关物资价格异常波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排查哄抬价格线索,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将哄抬药品价格等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1.北京童渊人民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童渊人民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JD.COM商城开设“人民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连花清瘟颗粒。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采购价格为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价18.50元/盒,销售价118元/盒,价差53.8%。当事人在没有显著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且购销差价率远高于周边市场同期同类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结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拟给予其警告、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一分公司大幅提价哄抬价格案。2022年12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一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复星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盒(规格:每盒25人)的采购价格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而美团平台上的销售价格达到229元/盒。因销售偏好不同,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远高于周边市场同时期同类产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已经结束,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人民药店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捆绑销售哄抬价格。2022年12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查看连花清瘟胶囊的质量验收单、销售流向、销售收据、进货凭证及监控视频,核实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已经结束,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拟给予其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JD.COM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泉岛分公司未按规定明码标价。2022年12月1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JD.COM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泉岛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现场销售的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商品未在正确位置贴有价签,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调查已经结束,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5.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案。2022年12月8日,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在Tik Tok平台上传视频,散布连花清瘟等涉疫药品即将全面大幅涨价的信息,吸引患者“囤药”。当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诊疗服务区张贴了一张告示,称“因库存有限,进货困难,12月10日起,连花清瘟、双黄连口服液、维C银翘片、板蓝根颗粒将涨价”。该诊所利用Tik Tok,张贴告示,散布涨价虚假信息,影响广泛,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结束,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拟对其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东省深圳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幅涨价哄抬物价案。2022年12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日至12月4日购买连花清瘟胶囊的费用为14元/盒~18.65元/盒,成本上涨33%。12月5日起,其线上销售价格从39.8元/盒上涨至78元/盒,销售价格涨幅达96%,是成本涨幅的2.9倍。虽然经营者的成本增加了,但是商品价格的涨幅明显高于成本的涨幅。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调查已经结束,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拟对其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2022年12月9日,河北省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圣熙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于11月17日至12月5日在JD.COM平台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价为22.45元/盒,销售价从11月17日的31元上涨至12月5日的67.43元/盒,涨幅为117.5%。该公司在进价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临猗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八、中*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2022年12月9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厦门中旭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进价11.9元/盒,销售价48元/盒,购销差价高达303%,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武汉汉阳邹*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23.5元/盒至32元/盒的价格购买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 *10袋/盒),销售价格从11月1日的30.5元/盒上涨至12月5日的99元/盒。虽然公司采购成本增加,但药品价格涨幅明显高于成本涨幅,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12月9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X.田*大药房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2022年12月10日,广州市增城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增城区天x大药房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规格:48粒/盒)价格从48元提高到58元/盒,再提高到80元/盒,购销差价增加119%。药店在进价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广州增城市场监管局12月10日立案调查,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综合:星空视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