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月冲还贷办理指南

1、“按月提取还贷”实现时间

2021年10月8日起实现按月冲还贷,有效期5年。

2、“按月提取还贷”适用范围/条件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3、“按月提取还贷”具体如何办理?(方式)

(1)职工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2)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手机APP)自助办理;线上不能获取信息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职工有异议的,则须职工临柜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办理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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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按月提取还贷”?

答:“按月提取还贷”是指职工办理了住房贷款,可与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以委托并采取“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按月使用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

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本中心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其他贷款采取“定额提取”的方式。

2、“直冲本息”与“定额提取”有什么区别?

答:“直冲本息”是指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签约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中直接抵扣,不足的差额部分从还款账户中补扣。

“定额提取”是指按月将定额提取金额,转到职工本人的签约卡或指定的本人正常I类储蓄账户中。

3、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从公积金账户取出的资金是到还款卡还是到公积金卡?

答:办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将从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中直接抵扣贷款本息,不会将资金转到职工的银行卡中。

办理商业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定额提取金额转到职工本人的签约卡或指定的本人正常I类储蓄账户中,若该账户不是贷款还款卡的,需由职工自行转入贷款还款卡中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已签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如何转换为按月提取协议?

答:已与中心签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需先将按年提取协议解除,再重新签订按月提取协议。

为实现职工“按年协议”转“按月协议”无缝对接,确保提取资金足额到账,已签订“按年协议”的职工需转签“按月协议”的,建议在当年按年委托提取到账后,再办理解约转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