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户)仍 应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定期进行消毒,养殖小区和规模化 养猪场要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兽医防疫人员应指导养殖 场(户)密切关注猪群健康状况。加强对伺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产 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防未经检疫的生猪上市流通。饲 养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 持充足的睡眠,勤于锻炼,减少压力和摄入足够的营养,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并注意居室的通风,保持空气清 新,勤洗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 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