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当事人学历(文化程度)应以教育部门发放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为准,并不是以户口本上的记录为准(可以作为参考); 2、户口本的主要作用: (1)是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 (2)最主要的作用是证明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亲(血)缘(监护)关系、是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和基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