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指: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是指当年开工,年营业收入累计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2、有资质等级以上的建筑业企业,3、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就是年批发营业额在2000万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零售营业额在,500万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在200万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4、限额以上服务业,指重点服务业,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服务业,培育“四上”企业,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日程,各镇、街道、园区要进一步认清“四上”企业的重要意义,落实责任、倒排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要狠抓落实,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加强摸排、培育、申报企业工作,统计部门要加强调度,建立“四上”企业对象库,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通过数据共享、联合执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对干扰企业建设,影响企业发展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形成依法依规支持企业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