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是双向收费的。
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需要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1元亦作1元计)。港股交易手续费主要是券商收取的佣金。香港股票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佣金0.25%、交易所费用0.012%、政府费用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
香港证券交易的历史,可追溯到1866年,但直至1891年香港经纪协会设立,香港才成立了第一个正式的股票市场。1969年至1972年间,香港设立了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九龙证券交易所,加上原来的香港证券交易所,形成了四家交易所鼎足而立的局面。在1972年至1973年短短的2年间,香港有119家公司上市,1973年底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96家。1980年7月7日四间交易所合并成香港联合交易所。四家易所于1986年3月27日收市后全部停业,全部业务转移至联交所。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